劳务员是指员工以劳务派遣形式,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、用工部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,按照派遣协议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。在广东省,劳务派遣机构从事劳务派遣行业,需要符合《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通过培训、考核、审核等程序后,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相关业务。
劳务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为人事代理合同,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员签订的为劳务合同。劳务派遣机构提供员工的工资、福利和保险等福利待遇,与员工签订协议,协议期限通常为一年,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再决定是否续签。
劳资员
劳资员是指员工直接在企业中工作的员工,签订的是正式劳动合同。除了基本工资外,劳资员在企业中享受企业提供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等等,并且在工资、考核、晋升等方面享有与企业其他员工相同的权益。
区别
劳务员与用工单位的合同属于人事代理合同,而非直接雇佣合同。派遣机构与劳务员签订劳务合同,福利待遇、保险等都由派遣机构负责。在岗位和工作内容上,劳务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,必须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,所以灵活性相对较差。
劳资员则是直接在企业中工作的员工,享受企业相应的福利、保险等待遇,工作的灵活性较高,相对于劳务员更加稳定。而且劳资员与企业签订的是正式合同,权益相对稳定,也有更多的发展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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